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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海关出台15条措施促外贸稳增长

南通海关19日出台15条措施,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意见和举措,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,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。

南通海关关长陶建明介绍,15条措施从提高通关效率,支持口岸开发和开放,打造“通关金钥匙”品牌,助力船舶产业可持续发展,打造保税物流新环境等方面着手,用足用好政策,服务企业发展。

记者了解到,从10月起,南通海关将陆续推出系列新举措:

优化区域通关和转关监管模式。

10月31日前将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放宽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、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。

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。

10月1日起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证明联(进口付汇用、出口收汇用)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、报关单条码费和海关监管手续费等收费项目。

简化保税监管手续。

10月起对B类及以上企业全面推广实施“内销集中办理纳税手续”措施,设立专门窗口,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条件下,可在内销当月办理集中纳税手续。

调整企业分类标准。

将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3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。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,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未达到50万美元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到3000票的,企业报关差错率虽超过3%、5%,但记分次数总计不超过20次的AA类、A类企业,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,保持企业原分类等级;此前已下调AA类、A类企业类别的,按照调整后标准进行复核,经申请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。

积极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。

10月起,对于企业“走出去”所获得的货物,需回国加工后复出口的,以保税方式办理进出口手续,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等。

发布时间:2012-11-03 
来源:南通网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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