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现代管理需要,体现“简明、易辨、易记”原则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对沪宁高速公路等15条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按国际通行方法进行编号命名。
此次编号命名方案,既借鉴了国外高速公路编号命名的方式,又体现了上海的特点。对于高速公路网中的每一条公路,都以“A”作标识,后加阿拉伯数字,按序列进行命名;其中,一般高速公路以迎宾大道为“A1”公路起始点,绕郊环线公路顺时针依次编排,如:原规划的沪芦公路按编排序列则为“A2”公路,原规划的五号线公路则为“A3”公路,以此类推;环线高速公路以十的整数倍命名,如:外环线公路命名为“A20”公路,郊区环线命名为“A30”公路;高速公路网中的国道主干线如沪宁高速公路、沪杭高速公路等则采用双重命名方法,即同时标出国道系统路名和上海市编码路名,采用现有名称在前、上海公路编码路名在后的方法,如沪宁高速公路,标为“沪宁高速公路A11”。这样,在高速公路进行编号命名后,即使外地驾驶员拿着交通行车地图也能轻松到达目的地。